程序的继承

继承:一种类于类之间的关系,使用已存在的类作为基础建立新类。
父类:抽取类共性的私有属性和方法。
子类:可沿用父类功能,也可增加定义自己的新功能或数据,但不能选择性的继承父类,一旦继承就是全部继承父类所有开放特征。

继承的逻辑关系:满足“is a”关系即可继承。
继承特点:利于代码复用,缩短开发周期、提高编码效率。

子类 extends 父类:

一个子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;
子类只能继承自父类的非私有成员;
子类继承来的方法可以当成自己的使用;
子类不能访问其他子类成员方法;
父类不可以访问子类特有成员,即使是共有的。
superclass+父类文件名:快速生成继承子类。
command+shift+o:快速导入包

方法重载:

1、在同一个类中
2、方法名相同,参数列表不同(参数顺序、个数、类型)
3、方法返回值、访问修饰符任意
4、与方法的参数名无关

方法重写

1、有继承关系的子类中
2、方法名相同,参数列表相同(参数的顺序、个数、类型),方法返回值相同
3、访问修饰符可以不同
4、与方法的参数名无关

最后修改:2019 年 12 月 31 日 11 : 26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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